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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部分

崇祯盛世-第465部分

小说: 崇祯盛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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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原先在信王府迎娶周皇后,田贵妃和袁贵妃的时候,她们都不会这样跟自己撒娇的。

    “快放我下来。”张慧仪轻轻的在检荀楼的耳边道。

    朱由检微微的一笑,“就这样,这样舒服,你放轻松一些。”

    张慧仪听见他说舒服,这才接着被自己香洞中的充实感觉给激得醒觉过来,紧紧的搂着检荀楼的胳膊,在他的肩膀上面轻轻的打了一下,“你坏死了。”

    朱由检轻轻的动了动,“怎么样?不痛吧?这样,我不动,你自己动,比较容易把握分寸。”

    张慧仪才被他动了两下子,已经从先前的微微的有些痛楚的感觉,变作了强烈的舒服感觉!忍不住轻轻的娇吟着,“嗯……嗯……嗯……嗯……”(未完待续……)





第0821章 夺权

    柔软的床榻上,在检荀楼不肯放手之后,张慧仪也只得由着他,双手被朱由检控制着,向前伸着搂着了朱由检的脖子,白嫩光滑的玉背,白玉凝脂般的雪肌。粉臀被朱由检控制着高高的翘起,不断的在检荀楼的身上,轻轻的坐着,两个人的结合部,还在发出“吱吱”的摩擦声。

    听着这声音,张慧仪几乎要害羞致死了一般,贝齿轻启,微微的用力,咬着自己的下唇,却还是发出自己控制不住的娇吟声,“唔……唔……唔……啊……啊……啊……”

    半个时辰后,朱由检看见张慧仪早就吃不消了,也在她第二次弓着身子的时候,送出了自己强大的,且热力四射的一股乳白色的龙水,混合着透明的,一大股晶莹的水流,从张慧仪那微微开启的香洞中流出,顺着雪白的大腿向下淌去。朱由检倒是还好,只是五分之一的功力,并不觉得疲惫,张慧仪就不行了,整个人如同八爪章鱼般伏在了检荀楼的怀中,只剩下娇喘连连的份儿。

    而那被褥早已经如同被两杯水泼过了一遍一般,检荀楼将张慧仪抱起,喊来门外的宫女们进来收拾,虽然是王承恩的府邸,但都是宫内的宫女!在经过了北京城的事件之后,王承恩和朱由检都很重视宫内安保的问题,再也不会出现宫女中混入刺客的情形了!

    朱由检不是第一次新婚,但这个新婚之夜,会让他永世难忘的,看着在自己怀中熟睡的美女,他在张慧仪的粉脸上面轻轻的吻了吻,抱着她睡了片刻。便从隔壁的庭院赶回了内宫!他还有太多的事情需要自己办理!

    朱由检并不是一个不分轻重的人,但他也并不认为,自己娶了张慧仪和郑月琳。就会耽搁自己的国事!朱由检是一个娱乐和工作分的很清楚的人,但是。他同时也暗自下定了决心,在大明,他不会再跟新的女人有瓜葛,女人还是会分心的,这一点,他不得不承认。

    “你们两个都进来吧,张富民和田建章的案子,有什么进展?”朱由检深夜办公。这并不让王承恩意外。

    王承恩守在了承乾宫外,就伏在一张软椅上面歇息,皇帝一到,早有跟班太监叫醒了他。

    曹化淳也守在外面,他越来越感觉王承恩一个人是忙不过了的!曹化淳很清楚,自己在皇帝心中的位置,是永远都不可能取代王承恩,但是大明国事日益增多,这跟皇帝抓劝有关系,在这样的背景下。他还是有机会取得进一步的权势的,太监就想着权力!

    王承恩今日跟皇帝一道去安排了皇帝成亲的事情之后,还没有抽出功夫去过问这件案子。概因为王承恩实在太忙了,王承恩便实话实说的告诉朱由检。

    朱由检并没有生气,只是有些焦急!因为这案子关系实在重大,不仅仅是关系到政府的信用,还关系到了大明京畿地区的经济重建工作!

    曹化淳在得到朱由检的允许之后,开口了,“刑部和大理寺都已经组建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孙慎行老大人亲自主持,只是是按照原来的大明律来审。还是按照皇上的新法来审理,最终没有定论。”

    朱由检点点头。这是老派大臣们在拿这件核心案子在做文章了,惠安伯张庆臻是个老伯爵!位高权重。加上田建章和张富民的身份特殊,这场案子,不单单是皇帝,整个大明都非常的关注!

    朱由检猜想着,围绕着惠安伯张庆臻和田建章,张富民的案子,将展开老臣们,新的一轮对于新法的对抗!

    朱由检点点头,对曹化淳看出了自己的心事,并没有生气,“王承恩的事情太多,要不然,这案子就交给曹化淳多照看着,有什么动向,可以及时来告知朕,但有一条,不要说话,不要给任何的倾向性!”

    朱由检明确的对曹化淳做着指示!他不愿意让人抓住小辫子,即便自己是皇帝,也不能让人抓住小辫子!

    曹化淳点点头,应承下来,王承恩的心中却有些酸溜溜的,只是没有表露出来。

    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规范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它由特殊的逻辑构成。构成一个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每一个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行为模式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所提供的标准和方向。其中行为模式一般有三种情况:可以这样行为,称为授权性规范;必须这样行为,称为命令性规范;不许这样行为,称为禁止性规范。

    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的强力部门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因为社会是指以物质生产为基础而结成的人们的总体,法律的调整是指向人们的行为,是对人们行为所设立的标准,即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

    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朱由检心中法制,其实跟服务于他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方向,目前来说,作用还不是很大,他的资本主义还没有成型,法制的主要任务还处于打基础的阶段!

    朱由检更为关心,心中更为紧要的事情,其实是将书记制度融入他的政体,让当领导一切,不再沦为一纸空谈!皇党对于他来说,比什么事情都重要!

    朱由检,或者说对任何一个皇帝来说,要加强皇权都是最为重要的事情!天下的任何反对他的势力,都不是作为一个单个的人而存在!而是作为一个个实力集团而存在的!

    这并不是武侠片,他即便是武功练到了天下第一!将自己的西厂武装太监们都练到了天下第一,也不可能靠着特种武力将敌人全部消灭掉!

    要做到和势力集体的对抗,他就必须有自己的势力集体!这正是他当初明知道阻力极大,仍然不顾一切的要将皇党,这种政党为根基的势力体系,融入到大明朝廷当中!

    现在来说,皇党已经基本成型,但是皇党还没有完成最为关键的一步,只有完成了那一步,皇党才真的算是被他植入了大明的政治经济体系!

    这一步,这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书记制度!但朱由检知道,这是硬生生的从老派大臣,从天下支持传统科举制度的士子们的手里夺权!(未完待续)





第0822章 田妃求见

    朱由检设计的法律体系是比较苛责的,乱世用重典!当初对白莲教实行连坐,并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件!即便是重新再来一次,朱由检依然会这么做!

    不是说朱由检反人类!既然制定了律法,就要坚决的按照法律走,不管是什么人!都一样!

    而朱由检也同样从这起案子的两个方面,一是关系到经济复苏,二是关系到政府信用,还看到了第三个方面!

    那就是朱由检打算利用这起案子,推导他打算将爵位一世制度!什么叫做爵位一世制度,就是不管你是大明的什么爵位,只能存在于一世,取消世袭制度!大明每朝每代都封了许多个爵位,累计下来,成为了朝廷的另外一项沉重负担,这些人不但有各种优厚政策,还由着朝廷供养!

    加上当初大明立国的时候分封的那些个诸侯王,仅这一项开支,便可以减轻朝廷多少负担?

    但是朱由检也知道这不是很现实,尤其是在这样的乱世,真的让跟自己关系亲近的那些个诸侯王爷们和有爵位的功勋之后们都联手反对自己,他吃不消!

    但是朱由检打算借着这次的案子,取消惠安伯张庆臻的爵位,子孙不得继承!他要看看那些人会有什么反应!谁跳的高,谁反对的声音大,就对谁多加注意!以后动手的时候,先动那批人!

    没有一个坚强的集体作为支撑,不让自己的皇权势力凌驾于所有的反对势力之上。说,★。□。o◎朱由检不敢想象要怎么来推行他的新法。将整个大明带入一个法制社会的轨道!

    只有法治才能够真正做到万众一心。真正做到维系铁血统治,他这一生,除了他自己坚韧不拔的性格是天生注定,后天磨砺成型的之外,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几百年的新视野!

    朱由检知道自己比任何人都看的更远,想的更广!

    只要自己的皇党真正做到了凌驾于各种势力之上,他就可以完成对自己统治集团内部的变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完全按照自己的思路走!

    用科技来带动整个生产力的发展,完成自己的各项目标,通过生产力的提升,通过对外经贸的发展来拯救大明!

    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说明法的阶级性。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法只能属于统治阶级的。法只能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即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国家政权,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即不是统治阶级中个人意志的体现。也不应是统治阶级个别或部分(阶级、阶层)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的基本意志的体现。不是全部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要靠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去体现、去贯彻。法不可能包罗万象。它只规定和调整有关统治阶级基本利益的和社会基本制度和主要的社会关系。

    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的决定,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统治阶级所代表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但统治阶级意志本身并不能直接形成为法。由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定或认可,才能成为法。

    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之所以采取国家形态是为了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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