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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回归的人事档案-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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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系统人事政策性冻结,反被原单位肆意刁难,甚至无辜除名,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二○○○年五月,我向法院起诉,九月十五日,江拖被宣告破产,本人依法要求法院请破产清算组参加开庭,可法院拖至十一月二日,仍以江西拖拉机厂被宣告破产为由,枉法裁定终结诉讼。

  本人依法向市中院申请再审,中院非常重视,发文给东湖区法院指示加紧复查上报。可东湖区法院有关人员有意一再延误,至今年二月,江拖已经注销,清算组已撤,才说本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准备开庭,而被告已经消失,贻误了办案。

  一场由人才流动引起的纠纷,前后经历了十年之久,特别是对原江拖没有经过合法程序、任意颠倒是非、不盖公章、又不通知本人的除名文件,省市各有关部门均有口头认定,却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真正解决。

  省府来访室:江拖的决定没有盖章,这样的材料哪里都可以打印得出来,是无效决定,要市里帮你解决。

  市府信访室:江拖也太随便了,这么容易就可以开除掉一个人,甚至文件上连一个章子都没有,如果省领导有签字就好了,有了尚方宝剑我们就好处理了。

  市人事局仲裁委筹备处:江拖的决定没有章子,是份无效文件,既是无效的,即使我们正式运转了,也不好仲裁。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江拖不跟你盖章,又不把决定告诉你本人,让你错过时机,这都是有意给你设置陷阱。

  市中院驻江拖清算组法官:文件决定上没有公章,我们可以跟你恢复编制,调整工资,续办社保等,赶快请东湖区法院及时开庭。

  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处:这样的决定不符合程序,而且连个章子都没有,如果法院判有效,我们可以立即抗诉。

  东湖区法院齐进斌法官说:现被告已注销,法院开不了庭,但政府是应该可以解决的,总不能让一个没有章子的决定毁掉你。

  …………

  可事实上我哪里也没有行通,近十个月的法院诉讼,甭说开庭,就连调解也没有进行过一次,就这样随着江西拖拉机厂的终结而结束了。现实已把我这样一个普通的教师抛入了绝境。在这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几次欲上京反映。

  这些天在电视里看到您的良好形象,油然产生了希望,特向您写上这封信,指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当天,我带着疑惑,也带着一份希望,把信和有关材料发了出去。

东检介入录案情  省委书记暖人心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我来到东湖区法院,纪检监察室的答复是:还正在查,赔偿不赔偿不是他们的事,他们只是查查违法违纪。

  我问还要查多久的时间,回答是说不到,我说按照法律规定是两个月,现在已快到期,他们不做声。

  十八日,我接到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的传呼,说我交给市检察院的材料已经转到了所属的区检察院,叫我去一趟。其实,我在前几天到市检察院询问时,已经知道了这回事。

  我来到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法纪科,一位姓晏的女检察官和两个司法学校的实习生接待了我,作了一次笔录。

  这次主要询问的是:我何时因人才流动而失业,原江拖对我进行了怎样的刁难,我拿到那张未盖公章的决定文件的情况,原江拖与我达成的协议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既然是协议离岗又为什么说是旷工,既同意了你调出又为什么说签章作废,既不肯对方暂借又为什么不让你回厂上班,我到法院起诉时提供了哪些证据,魏群为什么不依法请清算组作为被诉人开庭,魏群在给我终结诉讼的裁定书时是否拿得出“有关法律规定”的依据,有什么迹象发现其有徇情的可能,市中院提起再审的态度及其发文给东湖区法院的内容,郭岚、吴卫兵对复查再审的态度等等。

  我一一作了回答,看上去,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工作是认真的,法纪科的科长也同我见了面,问了一些简单的情况。

  我对法纪科科长说:“本来我是应该把材料直接交给你们区检察院的。”我顺手指了一下窗外相邻的东湖区法院,继续说:“他们就在这里,跟你们仅为一墙之隔,对你们来说可能蛮难办,这才把材料交给了市检察院。”

  “不要紧,我们又不是只办你一个这样的案子,这是市检察院拿下来的案子,我们是不会留情面的。”这位科长会意地说。

  “我们一定会依法办案。”晏检察官也表示说。

  我向他们表示了深深的谢意。

  这次到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后,感觉精神特爽。但是经验告诉我,在一张紧密庞大的关系网里,现实不容我过分乐观,不久就有可能会出现反复,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还算是理想的。

  四月二十二日,我按江南都市报记者的要求,把我打官司的事情,压缩到一千多字作为消息报道。夏震记者说:“人才的合理流动、司法上的反腐创廉,都是当前社会的热门话题,,你的遭遇曲折离奇,现又由劳动争议案转为追究司法渎职和行政赔偿案,该稿发出去,在社会上一定会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江南都市报社万一不敢发,我就去联系其他报纸来发,还可与几家报纸联合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可是该稿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消息。后来得知确实遇到了一定困难,新闻单位的领导怕犯错误,他们特别看重新闻导向。

  五月七日,与一些中学时的老同学相聚,我们都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大家对我官司的事情都很关心,自己也不清楚喝了多少杯酒,醉得连自己是怎样回来的都不知道,过了许多天才逐渐得以恢复。

  是酒伤人,还是官司伤人?

  五月十七日,我来到东湖区人民法院,见纪检监察室没人,便到门外不远的一个朋友负责的厂家门市部坐坐。

  这位朋友知道我的事情后,非常气愤,说东湖区法院纪检监察室的李主任是他当兵时的战友,表示他要找李主任亲自谈谈。

  他拨通了李主任的电话,说话也很不客气,说你们法院这样做也太“黑”了,人家还是一个很有用的人,这是一辈子的事情,一家大小都还要吃饭,你讲已经耽误了该怎么办?就应该赔偿人家。

  通完了电话,他告诉我,李主任说是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差的缘故,事情到了这一步,要追究本院的人他也觉得很为难。

  五月二十五日,我见给省市领导反映的材料仍没有动静,想到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可能会知道一些情况,便在市府信访办找到小屈,把这段时间打官司的情况作了汇报。

  小屈说:“我现在还没有见到上面的材料,可能还没有转下来,法院怎能这样长的一段时间都不开庭呢,我们以前也多次督促了市机械局解决这件事,现在我们还以为已经解决了。本来进入了司法程序,我们一般不再介入,既然法院已经贻误了办案,你可以再给我们一份材料,我们会再发一份转办单给市机械局,要机械局解决,我们对你的事情还是很重视的。”

  数天以后,我便又整了一份材料给了市政府信访办公室。

  五月三十一日,我到东湖区法院纪检监察室找到李主任,李说会在期限里给我一个答复。我说已经超过期限了,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期限是两个月,可他硬说是三个月,而且是从院长签字日算起。我说下个星期内是否能下来,他说那要看院里。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我提出的要求赔偿的申请,是三月九日交给东湖区人民法院的,至今已经快三个月了。如超过三个月,东湖区法院的决定尚不下来,到时再向市中院提出,会不会算是过期?

  *,我带着这个问题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

  书记官处的王书记官说:“对于这个问题我也不大清楚,你可到赔偿委员会所在的行政庭询问一下。你的那个劳动争议案,东湖区法院的办案人员完全是有意延误掉的,他们看到这个案件不好办,便给拖掉来。我们中院发文给东湖区法院,原是要他们赶快先把那个错误裁定作废,没想到他们会这样做。”

  我来到五楼的行政庭,一位庭长说:“法院在民事上的错误裁判,一般不予赔偿,你说的这种情况,牵涉到枉法裁判和故意贻误办案,先要得到确认,才能提出赔偿,确认的程序没有时间限制,赔偿的期限为确认后的两年之内,如果东湖区法院不予确认,你可以找中院纪检监察室或市人大申诉。”

  看来我只有先等等东湖区法院的答复再说。

  六月十三日,我估计给市政府的材料已经转到了市机械局,便去机械局询问。局办公室的那位骆主任已调到其他科室,一位姓徐的主任接待了我,他拿出了我在二○○○年四月给市政府信访办的信及批复,继而又拿出了我在今年四月写给省委孟建柱书记的信和材料。

  在我给孟书记的信上和材料上,有着明确的批复,大意是请机械局解决,还盖有省委办公厅信访办的公章。

  我的心头一热,原以为像我这样的百姓所写的材料,寄给省市主要领导后会像往常一样,一去不再复返,想不到还真能得到省委书记和省委办公厅的批转,并且又重现在自己的眼前,批复已指定市机械局妥善解决。

  徐主任对我很热情,详细地询问了我的情况,赞同我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做法,法院在这么长的时间都不开庭,贻误了办案,这是不应该的。表示江拖虽已不存在,他会把这些情况向局领导汇报,解决好这件事。接着,徐主任拿了一张表给我填,列出要求解决的事项。

  我想,局里对我有这么好的态度,省委领导对我的事情这么重视,我也不能难为了他们,经过短暂考虑,便提出了这样几项要求:

  1、恢复编制、安排工作或把编制挂到市人才交流中心;

  2、续办已经中断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

  3、尽可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看样子,持续了十余年的人事纠纷,终于有了解决的眉目,至少能够恢复编制和续办社会养老保险,找回一个人民教师所具有的名誉和尊严。

  我深深感谢这位从上海来的新任省委书记,从他身上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这个好消息,我高兴得告诉了所有的亲友,他们纷纷向我祝贺,赞不绝口地颂扬这位素不相识的省委书记的工作效率。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东检托词不立案  东院推找中院断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自两个月来,我数次去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询问,情况尚没有什么结果。后来,晏检察官说已经找了一些当事人作了笔录,还有一个正在外地学习,要等到回来后再找一下,然后看看怎么办。

  这天上午,我再来到东湖区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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