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者的故事-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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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飘逸的银色长发,凝脂白雪般的肌肤,完美无暇的面容,尤其是那双似蓝非蓝流溢着生命光彩的眸子,在转瞬之间已经紧紧的揪住了所以投向它的视线的主人的心。
受到最大震惊的首当其冲是事件的始作俑者史宾塞,他和羽那天使般的脸孔只隔着几十厘米的距离,他很后悔刚刚自己的举动,他后悔自己对羽在言语上的侮辱,他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结识这样一位可人儿,他很想做点什么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但是他知道已经晚了,因为他从羽那勾人魂魄的眸子里读出了一种叫做愤怒的东西。
“让开!”羽的话似乎有魔力,不仅让史宾塞退后老远,周围围观的人们也都屏住呼吸退后好几步。
羽看也不看周围的人和物,依然用他那光亮的眼眸盯着罗姆,“我要参加英雄之路的试炼!”语气更加坚定,似乎他的眼里只有这个。
“哎,美丽的小天使,难道你降临人间是为了接受磨难吗?”老罗姆再也没犹豫什么了,“从现在开始你已经接受了英雄之路的试炼,你再也不会有安逸的生活,你的前途将充满了艰难坎坷,你的未来也会变的飘渺不定,除非你主动退出,不然一直到试炼结束,你将不断的受到英雄王考验,那会是非常苛刻的考验。祝福你,小天使,祝你一路顺风。”
“谢谢。”羽有些激动,他终于走到这一步了,他离他的目的不远了。
羽拉上斗篷,从人群分开的道路走出工会,消失在门外。他没有注意到,有一双和他一样,不,应该说比他更坚定,更灼热的眼神一直在注视着他。
“我的天使啊,让我用生命来补偿我的过错吧。”眼神的主人默默的在心里发誓。
0。2 格 斗 家 和“ 大” 美 女
1278年 6月15日百年英雄纪念日前一天的下午。
在费扎城外那片未开发的森林里传来一阵叫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快乐的流浪汉。啦啦啦……啦啦啦……我的歌声最好听……”
“呱呱……”几只没来的及逃走的乌鸦在遭受到如此恐怖的声波打击后,直挺挺的坠落在草丛中,肚皮一翻晕死过去。
“啦啦啦……连小鸟都喜欢听我的歌,啦啦啦……快快来听我唱歌啊…………”
噪音的主人在折断N根树支踩平N株小草后终于踏上了条依稀还看的出痕迹的林间小路。辩不出是褐色还是黄色(N天没洗了)的乱发乱糟糟被一根辨不出是紫色还是红色的头带努力的树立在头上,一张还算看的过去的大众脸上写着的都是快乐的笑容;身上是那种旅行者必备的一千零一件旅者麻布衣,手上绑着厚厚的白布绷带,背上还背着一个沙袋形的大背包。他就是我们的第二主角,身为职业格斗家的振。他正在做自己的旅行训练,不过他还在兼职冒险者,今天他踏进森林就是为了那个A级任务,金魔狼角的取得。
“哎,不会是给人耍了吧?”振按照他花了九个银币买到的消息找到城外金魔狼的巢穴,可惜在地头上找了半天,连根狼毛都没摸到。“再找找吧,工会给是情报应该不会出错的,除非…………”
果然,振刚想到这里,就在离巢穴不远处发现了证明他想法的东西,“哎,果然是缺了角的狼尸啊,不知道是谁下手这么快,这个可是刚贴出还不到两天的任务呢。”
振蹲在狼尸边上用一根树支将它挑过来挑过去的看,只在尸体上发现了一道深深的伤口,“恩,挺厉害的嘛,能这么敏捷的魔狼一击必杀…………”振的眼里闪现出一种期待的光芒,“一定要会一会这个人,就当是抢走我工作的补偿吧……”
“什么,没房间了?”
“对不起,先生,您来的太晚了,工会房间早就住满了。”工会接待员罗姆每年都会遇道不少像眼前这个因来晚了而没地方住的冒险者,谁叫明天就是英雄纪念日而且还是百年英雄纪念日。
“哎,今天真衰,任务没做成不说,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了……算了,出城搭帐篷了。”振是个乐天派,他从不强求什么,既然住不了客房就露宿,反正他也早就在野外住习惯了。
“拜拜,大叔,祝大家今天晚上玩的开心!”振绕过工会里摆的杂乱无章的桌椅走道门口,他抬眼看了看,一个包裹在大斗篷里的矮个子怪人从门外走进来。在和怪人搽肩而过的一瞬间,像是呼应在什么东西一样,振内心深处的一些东西被解开封印似的冲了出来,将他的心撞的痛了起来。虽然只有那一刹那,也足以让振难受的弯下腰。
“这到底是怎么了,我不是已经放开了吗,我不是已经和过去诀别了吗?怎么还会回忆起那些东西……”振迷惑的回头,想看清刚刚的那个斗篷怪人,可是工会里喧闹的人群已经将那件斗篷淹没。“算了,她不可能还活着的———呵呵,我这是怎么了,这么多年了竟然还存在这种想法,真是可笑啊。振,你的锻炼还是不够啊…………”
振潇洒的甩甩头,迈开步子,坚定的向城外走去。他并不知道,命运之神又和他开了个玩笑,一个很大的玩笑,真是由于这个玩笑,他和那位的相逢被无限期的推迟下去。
*****
振是乐天派,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乐天不一定就说明他的脾气很好,尤其是在这种比较郁闷的时候被一个迎面而来的大个子撞翻在地,他还是会爆发的。
“靠,你走路不带眼睛吗?”振揉揉被摔痛的屁股,从地上爬起来。
“对……对不起……”很羞怯的声音。
女生?振抬头,顿时呈现石化状态。
“好大啊!”这是振对眼前这个女生第一映象(不要想外歪了哦),“应该算是美女吧。”这个是振的第二映象。
在振的面前,一个美女正在不停的重复着对不起这个词语;按正常人的眼光来看,这个女孩的确算的上美女———金黄色的披肩长发配上碧青色的明亮眼眸,再加上白皙的皮肤以及搭配和谐的五官,本来应该可以用小家碧玉来形容的。不过唯一的问题是,她太大了,哦,不,应该说是她个子太高了——振一米八几的个子站在她面前也要用仰视才能看清楚她的长相。
不会是食人魔假扮的吧?想归这样想,但振还是绅士的为他刚刚的行为道了歉,“不,没关系,应该道歉的人是我才对。”
“……对不起……”可对方还是不停的重复着。
“喂,我都说了是我的错了……”
“对不起……”
晕啊,我都说不是你的错了!振无语,拎起他的沙袋包悄悄的绕过依旧低着头不停的说着对不起的女生,向城外拔腿就跑。
****
振没费多少功夫就在城外的小树林里支起了帐篷,生好营火,他现在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在野猪肉上加点调料然后放在火上烤熟。但是非常不巧的是最重要的几味调料都用光了,所以振只好再次收捡好东西准备进城。
“恩,除了调料,还有好几样东西都用光了呢。”振打算顺便再去买点别的东西,摸摸钱袋发现里面已经空空如也。“恩,没办法了,看来又得去工会取点钱。”但是,当振想摸出起他的冒险者证时,顿时第二次陷入石化状态——证丢了。
“应该是在刚刚被撞到时丢的吧,如果现在去找说不定还能找到。”于是振抱着这种想法再次走进城门。
马上就是百年英雄纪念日了,所以街道上的行人并没有因为入夜而减少;街道两边的酒馆赌场等娱乐场所里灯火通明,时时传出阵阵嬉笑怒骂,广场上的游吟诗人依旧唱着那百年不变的英雄传说,迎合着人们的叫好声变换着旋律。
在这种欢快的气氛中,振凭着记忆来到不久前被撞的地方。
街道的拐角处,一个高大的金发女子站在路灯下,不停的环顾四周,好像在等待着什么。当振出现在她视野中时,女孩皱紧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
“先生,这个是你丢的东西吧?”金发女孩向振伸出手,在她的手心里,振的冒险者证明完好无损。
“真的非常感谢。”虽然冒险者证明丢了也能补办,但人家都能这样在大街上苦等失主,振怎么也想好好谢谢这个女孩。
“不……不用谢,这是我应该的。”女孩害羞的低下头,顿了一会,又开口了,“振先生,您是B级冒险者吧?”
“恩,很久前久已经是了——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证明上已经清楚的写着振的身份了。
“那个,我能不能……能不能雇佣你?”虽然不是什么不好开口的话,女孩也红着脸费了很大的劲才说出口。
“当然,乐意效劳。”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振糊里糊涂的接上个任务,而且是美女托付的任务。
“那,振先生,能不能去我家详细谈谈……”
“当然。”糊里糊涂,振连住宿的地方也解决了。
******
宿命的双螺旋已经开始转动,究竟什么时候,他们才能在命运之神的手中交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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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冬季恋人(上)
更新时间:2008…1…30 13:35:00 字数:2253
“不去喝酒了?”
“不了,今天有朋友来,不陪你们这群人渣鬼混了。”
“呵呵哈,小子啊,又是你的小铃铛吧,哎呀,怎么说咱们这帮大老爷们也比不过一个小女娃娃。去吧,小子,如果坏了你的好事,我可会遭天谴的……”
我穿好大衣,笑着向老王他们挥挥手走出办公室。
我今天不去参加例行的周末“光棍酒会”,虽然不是像老王一直所想的那种理由,但非要说原因的话,倒也真的是由于一个女人。
那是我最好的朋友,铃铛。
她的本名是林凌,不过我从小就管她叫铃铛,二十多年不曾变过——铃铛是在我九岁那年搬进大院的,那个时候整个军属大院除了我就她一个小孩子,我们俩总是在一起玩儿了,铃铛小我一岁,当年的她留着傻傻的妹妹头,手腕上特立独行的绑着一副小铜铃,跑起来“叮玲玲”的,笑得时候也喜欢露出她那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眯着眼睛,挥动清脆的铃声……慢慢的长大了,铃铛不再戴铃铛了也不再留妹妹头了,但她眯着眼睛,露出小虎牙的笑容始终没有改变过。
一想到铃铛那可爱的笑容,即使走在寒冬夜晚的公园小路上,我的心也暖烘烘的。
“嗨,又见面了!~”铃铛先发现了我,从公园的石凳上站起来,挥手向我打招呼。
虽然不知道,也没有去问过原因,但铃铛只在冬季来到这个城市,而且一直穿着那件橘红色的羽绒服出现在我面前——这已经成为了惯例,六年未曾改变过。
“嗯哼,又见面了呢,说起来已经有一年不见了,也不见你长漂亮点,到底天天去干什么了。”
“嘿嘿,上次见面的时候还夸我漂亮,怎么今天就改口了。”
“去年是去年,今年是今年,没有进步就是退步——话说啊,这次你准备在这里呆多久呢?”我在铃铛身边石凳的空位上坐下,嘴里吐出白色的雾气,说起来也真巧,每次铃铛一来,气温准降。
“还是那句话,看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