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尘之末-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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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荒诞扯犊子的借口,墩子竟听得出了神,傻呆呆地望着羽凡,一个劲儿地点头。我对羽凡的忽悠能力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看什么看?还不赶紧去?喏,就那个,站你右边那傻帽,你去找他要五十金,说你没钱修装备了,让他给个修理费。”羽凡对墩子嚷道。
“好嘞!”这墩子竟脱光了衣服,兴高采烈地朝旁边那位貌似有钱的法师走去。
我捂着嘴,尽力控制住自己的笑声。
只见他傻呼呼地靠进那法师,面对面站着,片刻之后,头上出现一大行白字:
“大爷,大吉大利,小的我没钱修装备了,现在连衣服都没得穿,您行行好,给我50金修修装备吧?我这给您磕头了。”
电脑前,我捂着嘴笑得前仰后合,我想那羽凡也定是笑得喘不上气来。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招竟果真产生了效果,墩子兴高采烈捧回的不只有50金,而是100金。他说那法师只给了他一句话:穷B,拿着这些钱,有多远滚多远!别来烦我!
从此以后,我们几乎每天都蹲在主城内,复制着墩子的方法。如羽凡预言,那乞讨的收入简直让人不敢相信,每天至少能赚到1万金币。长此以往,如此积累,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游戏里的富翁,同时,也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乞丐,以乞讨发家致富的传说也自然在游戏里传诵。当然,时间长了,游戏里的人自然是识破了我们的“奸计”,不愿再作任何施舍,可这并不能难倒我们,无非就是再创立一个小号,继续蹲在主城里扮扮乞丐,装装可怜。
第二天一大早,我倚在办公桌上发愣。程之初端着一杯咖啡从我旁边经过。
“你这副表情,该不会是,喜欢上谁了吧?”她笑嘻嘻地向我打趣道。
“没有啦,我在想游戏里的一些事情。”我实话实说。
“游戏里的事情?难道是碰到什么不可理喻的人了?”
“那倒没有,不过,牛X的人物,我倒是遇见了一个。”
“有那么厉害嘛?说来听听。”程之初品尝着咖啡,端正地坐到我面前,那笑容有些诡异。
“我这么跟你说吧,凡是游戏里的东西,她都比我清楚,真可算是上通天文,下晓地理,特别是下副本的时候,只要我按照她教我的方法去抗BOSS,你猜怎么样?屡试不爽啊!哎!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你又不懂游戏。总之吧,他就是特牛掰!对这游戏好像十分熟悉的样子。”我边啃着面包,边在她面前吹嘘道。
“那你跟她比起来,谁更厉害?”
“这还用问?跟她比起来,我充其量就算个跟班儿。”
“那你知道这个‘机器猫’她到底是什么人吗?”
“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从她那娇滴滴的语气可以看出,她应该是个女的。”
“娇滴滴的语气?”程之初挤着眉毛说道。
“对啊,说起话来娇滴滴的,我敢肯定,一定是个女的。唉!不对啊,你怎么知道她叫机器猫?我刚才有跟你说过?”我非常惊讶,摸着后脑勺,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
“乖徒儿,我们之间的秘密,可不能对别人讲。”程之初一副贼兮兮的样子,悄悄凑近我耳旁说道。
迟钝的大脑这才将那根弦连接上来,迅速将整个事情彻底捋了捋,最终才得出结论:机器猫就是程之初,程之初就是机器猫。
想想自己在游戏里对这位师傅拍尽了马屁,献尽了殷勤。而如今,她就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突然之间我感觉尴尬万分,羞愧得要死。
“你怎么会——?”对于一个女生,游戏玩得如此精通,这令我有些惊讶。
“我可从来没说过自己不会玩游戏。”程之初仍旧一副贼兮兮的表情。
“我有些饿了,去买点吃的。”我无话可说,也无法可说,便胡乱找了一个理由躲开她,以排解尴尬的气氛。
“乖徒儿,你嘴里不是正嚼着面包吗?还饿?”程之初捂着嘴,从没见她笑得如此欢实。
“我——我去上厕所。”我迅速朝厕所跑去,只留下背后程之初咯咯的笑声。
那一整天我都不敢跟她说话,因为无法将游戏里乖巧听话的我与现实中坚强不屈的自己重叠起来,更不愿意让程之初来对比我性格上的巨大反差,总之,那天我连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晚上玩游戏时,她突然再次出现。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骗你的。”
“没什么,这点玩笑,我还是能承受的。”经过一天时间的缓冲,最终我还是释怀开来。
“那,我们继续下副本?”
“好啊,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知道啦,以后你不用作我乖徒儿啦,也不用再喊我师父啦,呵呵。”
“……”
事已至此,我觉得是时候将我的两位战友介绍给她了,于是我打开了群语音。
“羽凡,墩子,我有一同事,也在玩这游戏。”
“男的女的?”羽凡问道。
“他会玩吗?在哪个服务器?”墩子问道。
“女的,跟我们一个服务器。”我回答道。
“漂亮否?有男朋友吗?”羽凡问道。
“算是个美女吧,不过你们别不承认,她的游戏水平绝不在你们之下。”
“那还他娘的磨蹭什么,赶快!加好友,是个女人就好。”羽凡催促道。
就这样,梅淋艾三人组又增添了新成员——多啦A梦,至此,游戏“四人帮”正式成立,多出了一名现实生活的逃亡者。
当程之初进入语音频道的那一刹,羽凡和墩子突然变得特别躁动,七嘴八舌,像走了火的机枪一样,问了她无数个问题,不过好歹程之初完全有能力招架住他们的进攻。
几番交流之后,羽凡提议道:“为了庆祝我们队伍的成立,也为了欢迎新成员的加入,我提议,找时间喝一杯!大家觉得怎么样?”
羽凡提出的建议虽名正言顺,却让我鄙视不已,难道我还猜不到他的鬼心思?无非就想见一见程之初的真面目。
“好建议!这个酒值得一喝,就是不知道机器猫有空没。”墩子也跟一旁凑着热闹。
“当然可以呀,那就明晚吧,我来安排地方。”程之初却没拒绝,倒是答应得爽快。
“那,去哪儿整呢?”羽凡问道。
“‘西雅图夜未眠’,这地方你们知道吗?明晚就去那吧。”程之初问道。
此语一出,我们哥仨彻底惊呆了,凡是有点见识的人,谁能不知道‘西雅图夜未眠’这地方?因奢华和昂贵流行于上层社会。那地方我仅有耳闻,从没亲自去过,只知道是一家贵得离谱的西餐厅。
“知道知道,当然知道。呀哈哈,终于有口福了。”羽凡一个劲儿地欢呼。
已然如此,我也不便多说什么,反正又不是我出钱,就当跟着噌顿饭而已。
第二天下班后,我等着羽凡来接我,小晓上课还没回来,当然,我也没准备在这个时候将她介绍给大家。
当羽凡到我家楼下时,他才打电话提醒我必须得着正装,可我压根儿也没那玩意儿啊,在衣柜里搜寻了好半天,才找出一件公司发的西服,我赶紧将它套在身上,匆匆朝楼下跑去。
打开车门时,我才发现羽凡将自己拾掇得人模狗样,溜光的发型,笔挺的西服,擦得蹭亮的皮鞋,俨然一西方贵族绅士。再转头看看坐在前排的墩子,竟令我差点笑喷出来。见他领部打着一个白色蝴蝶结,身上穿的竟然是一身表演用的燕尾服,手里居然还握着一根拐杖,配上那肥胖的体型,让我更有一种去参加音乐会或奥斯卡颁奖晚会的感觉。
“墩子,你这——也太夸张了吧?”我指着他咯咯地笑个不停。
墩子则一声不吭,一副委屈的表情。
羽凡拉大嗓门骂他道:“我真他妈是服你了,能动动脑子不?这是去吃饭,你居然给我整出这副打扮,以为是奥斯卡颁奖晚会啊?还燕尾服,要不要我提前通知他们给你准备一块儿红地毯?让您踩个够!”
“我——这不都是按照你的要求整的啊,还特意在百度上查了,这可是西方最正规的绅士装扮,就连这衣服,我都还是费了好大劲儿,才从一哥们儿那弄到手的。”墩子像个孩子一般嘟囔道。
我搁一边儿笑得前仰后合。
“还——还有你!你笑个屁,让你正式一点,你就穿这身工作服?”羽凡将牢骚转至我身上。
“这咋了?我可只有这件像样的装备了。”我解释道。
“祖宗,没有正装你提前跟我说啊,我那多的是!哎!真不知道这是造了什么孽,摊上你们这两个呆货。”羽凡一脸苦逼的样子。
“那——那咋办?现在去你那换?”我问道。
羽凡看了看手表,然后皱着眉说道:“算了算了,来不及了,就这样吧。不过都给我听好了,一会儿听我指挥,看我脸色行事。”
我和墩子不住地点头。
车上,羽凡和墩子问了我无数个问题,包括程之初的身高,容貌,身材,有无男友等一系列问题,我也只能用一句话应付:“等会儿就知道了!”
墩子嘟囔道:“西雅图夜未眠,听朋友说这地方贵得离谱,一顿饭能吃上好几千块。你说你那同事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还是钱多了烧得慌,第一次见面,何必那么破费,整一个路摊烧烤不是挺好嘛,又经济又实惠,何必跟自个儿钞票过意不去?”
“你懂个屁,那叫风韵,那叫层次,那叫浪漫,整一个字儿——高档!而且人家这叫懂礼数,是看得起咱,别说几千,就是几万,能请哥几个出场,那也值!”羽凡数落着墩子的不知好歹。
“高档,这不是两个字吗?”墩子数着手指找茬道。
“滚犊子!”羽凡谩骂着他的吹毛求疵,不解风情。
此时,我倒是没工夫陪他们拌嘴,占据我思绪更多的程王之初,她是否已经到达?把我这两位损友介绍给她,对她而言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这种大家闺秀会接受我们这类在泥巴里成长起来的人吗?
到达西雅图夜未眠时,我们仨被这里所充斥的浓烈贵族气氛所震撼,典型的哥德式建筑,如一座城堡,静谧地伫立在草地之上。虽身处都市中心,却并没有刺眼的霓虹灯,没有都市所应具有的那份吵杂与喧闹,仿佛被西游记中广目天王的避火罩所罩住,将外界的一切纷扰与喧嚣隔绝开来。随着厚重的正门打开,里面走出的人,男的身着正装,女的长裙高跟,步伐平稳,毫不躁动,他们也带出了屋内所传出的不知曲名的西方清音乐,钢琴与小提琴的完美融合,如同天籁之音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