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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糖果的子弹-第2部分

小说: 糖果的子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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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了一晚上,想到了骆驼。   

  这时我上初二,胸前已绽出像蔷薇花骨朵儿那样娇小的花苞。洗澡的时候,水流会在胸前形成一支小小的分叉。我认为,我已经快成年了。   

  我找到了骆驼。他就在隔壁班,他已经是一个穿大一码衬衫和球鞋的小青年,他长高了好多,脸上的稚气正在迅速褪去。   

  他笑着说,嘿,糖果,你找我?什么事呀?身后的教室里,有同学在指指点点。   

  是啊,我找他,有什么事啊?借块橡皮借支铅笔?或者说,你做我男朋友你来保护我和我妈吧?我望着他,他的身体在大一码衬衫里显得那么单薄。也许他都背不动我。他走在石板路上都不能噔噔作响。   

  我什么说不出口了,觉得我的念头真是荒谬。他吊儿郎当又故作正经,我转身走掉了。教室里顿时响起一阵呼哨声。   

  后来,就常常看到他和一群社会青年,穿着歪歪斜斜的衣裳,歪歪斜斜地站在学校门口,带着一幅稚气的硬逼出来的桀骜不驯的表情。据说,他们在为他们的老大,堵截一个绰号叫公主的姑娘。   

  公主先是很冷漠不屑,有次还把他们递过来的情书和鲜花当场扔在地上用小红皮鞋狠狠碾碎。后来的一个雨天,她坐上了一辆红色的旧摩托车,“噗嗤”一声,溅起一片水花。再后来,她涂起了口红,还戴起了耳环,晃着腿坐在摩托车上放肆地笑。   

  骆驼和那群小青年,就围绕在摩托车周围。但他总躲着我的目光,扭过头去,假装根本不认识我。   

  到了15岁的这个立春,我和骆驼,已经像陌生人一样,各自绕道而行。   

  我再没有吃过他的零食,当然我也过了热中于大头菜丝薄荷糖之类小零食的年纪。   

  直到苏长信到来。   

  立春这天晚上,我妈正一边做饭一边又咒骂着我爸。陈家阿婆来了。   

  她给我带来一把大白兔奶糖。还没剥开,还没捧在手里,它们只是摆在桌子上,我已经隐约嗅到浓浓的奶香。这是来自大城市的味道,来自苏长信的味道。         

▲虹桥▲书吧▲BOOK。  

第4节:二、全世界的雨,都落在草坪上(1)         

  陈家阿婆说,本来想让他过来走走,他也上初三,以后跟糖果就是同学啦,糖果你要多关照他呀!   

  我抚摩着一粒糖,不说话,只是笑,居然就红了脸。   

  陈家阿婆坐了坐,表情变得沉重起来,她叹了一口气,问我妈,糖果她爸来信了吗?   

  我妈摇摇头,说,没有。   

  阿婆说,苏长信他娘老子也去了那边一趟,他娘说,有一次,在大街上,看到一个人,身形和背影都很像糖果他爸,好像穿得挺寒碜的,走得很快,她跑上去追,追了几步,人就不见了……   

  我妈的眼睛顿时瞪大,问,他穿的什么衣服什么裤子!看清楚脸了吗?他右边脸上有一颗痣,很大!   

  阿婆轻声说,就是没看到脸,光看到背影……你别担心,他应该还活着。   

  我妈一咬牙,他干脆死了更好!也不用害我们白白担心受罪!   

  阿婆已经走了很久,我妈还坐在灶塘前,她忘了添柴,亮堂的火光逐渐黯淡下去,她脸上强忍的悲伤,也在火光中一点点变得沉重起来。过了很久,我妈站起身,走过来,拿过一颗糖,剥开,放进我嘴里,她说,吃吧,再怎么着,我们娘儿俩得好好活着,守着这个家,你爸要是死了,魂魄也好找回来。   

  那颗糖很甜,甜到我的牙齿发软,甜到我的喉咙里胃里去了。   

  我站起来,已经快有我妈那么高,我安静而汹涌地感觉到,我不只是她的女儿,不只是被她照顾的小孩,我是她的同盟,她的战友,我们是两个女人,相依为命。她要给我幸福,而我,也要给她幸福。她嫁的男人,不能给我们一个温暖的家,而将来我嫁的男人,却一定要能像我家堂屋里的那根顶梁柱一样,把家撑起来。   

  我眼前闪过苏长信那张黝黑而陌生的脸。   

  此刻的我,身高149cm,体重38kg。   

  二、全世界的雨,都落在草坪上   

  这是初中最后一个学期。苏长信果然和同班。开学那天,蔷薇花苞微微泛红,渐渐膨胀。教室外的那排桃树,也开出了点点粉红的花。   

  苏长信就从花树旁边,一步步走进教室来!   

  他穿着深蓝色的运动服,白色的球鞋,背着牛仔书包。他站在讲台上,皮肤黝黑,气质朗朗。第一排的我,距离讲台只有半米,于是,我还闻到他散发出来的气息,轻微,清淡,就像青杏子刚刚长出绒毛时候的味道。   

  他也看见了我。他不顾他还站在讲台边上,不顾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他竟又冲我一笑,他的嘴角边,竟泛起两个小酒窝!   

  那两个酒窝,在一瞬间,也像子弹一般,迅速而准确地,击中了我。我一阵恍惚,心里变得无比柔软潮湿,仿佛全世界的雨,落在全世界所有的草坪上。   

  苏长信坐在靠窗的座位,第三排,与我呈45度角。   

  我不敢扭头看他,有好几次我把英语书高高地竖起来试图掩耳盗铃。但还是没有勇气。我也猜得到,他在姑娘们心中激起的波澜。   

  他的衣服干净整齐,比所有少年都光鲜。他的发型也不是土气的锅盖头,而是好看的短寸发。他的眼神,也比普通15岁少年更镇定从容。要命的是,他说着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声音温和清爽,比2毛钱的奶油雪糕还要爽心!   

  下课后,西米露跑过来,趴在我桌子上,说,喂,糖果!那小子挺不错的!看起来很有味道啊!   

  我白她一眼,你想做什么?   

  她翘翘嘴,说,哼,不过,他也不是我喜欢的那种!   

  我把她的头扳过来,问,那你喜欢哪种!说!你是不是……   

  她挣脱我,神秘地笑了笑,说,放学后带你去一个地方!   

  西米露简直就是我的闺蜜形象代言人。每当我说起她,我都小人得志喜形于色,哈,我有个闺蜜,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我俩的字写得很像,都最希望得到对方的赞美……   

  有些闺蜜们的结合,需要因缘际会机缘巧合,而有的,就是天生一对,躲不掉。   

  我和西米露属于后者。   

  那时初一。我们知道彼此已经有段时间了,但都没什么好印象。有天,发作文本,发到我手里时,我就急急翻开,想看看老师的评语。评语曰:内容新颖,语言精彩。但是,字迹有些潦草。又是这个!我心里这么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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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二、全世界的雨,都落在草坪上(2)         

  忽然,我眼睛一亮,啊?我写的是一颗树吗?我明明写的是一座山啊!看看这字体,这格式,分明是我的呀!   

  赶紧翻过来看名字,陈露!   

  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就像看到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那么惊异!   

  而后来某天,她捧着英语周记本时,也被吓得直翻白眼。   

  后来又知道,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我们的闺蜜生涯,就此拉开大幕。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家庭背景相似,都是属于被同情的孩子。   

  她的爸爸去世很早,妈妈一直没有再婚,和她的奶奶一起,把她抚养长大。可是,在90年代初的下海风潮里,她的妈妈也在单位办了停薪留职,到南方去了。和我爸一样,已经整整5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每年都会邮回一大笔钱和一大包的衣服。   

  那些钱让她和她的奶奶过得很好,还有足够的零花。那些衣服款式新潮,颜色鲜艳,是小镇的姑娘们做梦都不曾见到过的。她穿着漂亮衣服,戴着闪亮的发卡,指甲还涂得通红,她走到哪里,哪里都有光环跟着她。   

  而且,对于流言蜚语,对于同情和猜测,对于中伤她和她妈妈的话,她一点也不介意。老人们说她,老妖精养出一个小妖精!她反而吐吐舌头,笑,我又不碍你什么事!然后昂着头,扭起腰,咯噔咯噔走远了。   

  我妈常常训斥我,不准和那个小妖精一起玩!小姑娘家家的,妖精十怪!一看就是坏胚子!   

  我没告诉我妈,其实我在别人眼里,也是一个怪胎!爸爸离家妈妈暴躁!我只是背地里,和西米露偷偷嘻嘻哈哈。   

  若是以往,我定会被西米露那句“放学后带你去一个地方”弄得心痒痒。可今天,我只思考一个问题,放学时候,我和苏长信会同路吧?该说什么呢?同时,我为今天穿的大红色毛衣懊悔不已,我为什么要穿这么俗气的衣服,我应该穿鹅黄色的,背上绣着三只熊的薄呢外套!那三只熊啊,还举着红黄蓝三色的桃心形气球!   

  当然,我的预见性不强,目光也很短浅,我仅仅想到“一起回家”就打住了。我根本不会想到,就是这个像杏子一样的少年,在很多年以后,带我去看了人生中的第一场电影,吃了人生中的第一次KFC,坐了人生中的第一次飞机,还第一次地,让我依偎在男人的怀里。如果我能预见,我定会精心准备一个令他毕生难忘的华丽的出场式。   

  那天我没能和他同行回家。我被西米露拉去了镇子外的小河滩。   

  小河滩是一条小溪,枯水的季节,只有溪中央还有涓涓细流,而两旁,都露出铺满石头的河床。岸边是一丛丛的夹竹桃,它们会在夏天开出有毒的花,而夹竹桃旁,就是那座老水车和水车屋。   

  老水车已经停止了转动,一条生锈的铁轨,延升到远方。   

  我问西米露,来这里看什么?   

  她抓起我的手,顺着手的方向,我看到溪中央的一块石头上,坐着一个男孩。他侧着身子,抱着一把吉他,他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脸,样子看不真切。但他这个姿势,让我心里一惊,我在哪里见过?是了,我家的相册里,有一张老照片,我爸的青年时代,曾经也是这样的文艺和做作。   

  西米露拉起我,悄悄地走近。我们在离他几米远的一块大石头后停了下来,我仍看不清他的脸,却听见他在唱:   

  我匆匆地走入森林中   

  森林它一丛丛   

  我看不到他的行踪   

  只听到那南屏钟   

  南屏晚钟随风飘送   

  它好象是敲呀敲在我心坎中   

  南屏晚钟随风飘送   

  它好像象是催呀催醒我相思梦   

  他的声音干净清澈,吉他声流畅舒缓,我们蹲在石头后面一直听一直听,直听到我忽然产生错觉,有一场细雨,在黄昏落下,轻轻敲打我的窗棂。   

  我拉起西米露,走吧。   

  回去的路上,西米露说,他是一个流浪歌手,沿着铁轨走来的,停留几天,又会走。又走了几步,她侧过头来看我,说,糖果,我喜欢他,我要跟他走。   

  西米露没跟他走成,因为不知什么时候,溪水涨了起来,溪中间的大石头上,只有几个戏水的孩子。那个长头发的流浪歌手,不知所踪。只有在西米露的日记里,他还在弹着吉他,唱着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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